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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仑刑事律师

    北仑刑事律师——论述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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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仑刑事律师——论述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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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是什么1、股权代持协议效力遭否定;2、股东身份不被认可;3、股权被处分;4名义股东风险。5、法律依据:《公司法》第7十7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1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2、如何防范股份代持带来的法律风险1、股份代持的行为是很普遍的,股份代持之所以存在,其意义在于:某些出资人不方便或者基于其他考虑而不愿意显示于公司股东名册或登记机关的备案文件之中,于是找寻1个值得信赖并愿意为自己担任名义股东的人来代持股份。或者,为规避公司法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200人以下),将多名实际股东集中到1起统1由某个实体代为持有,职工持股会以及工会代持股份就是基于此种目的(这两种代持模式因被取缔而成为历史)。信托代持也是1种股份代持,1般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因为有信托法的规制,因而法律地位以及法律关系均比较明确。2、实际上,大量存在的是个人对个人的股份代持,这里的个人包括法人与自然人。此种股份代持在最高法院关于公司法的司法解释(3)出台前,其法律地位比较模糊,发生的争议以及纠纷也比较多。因而,如果进行股份代持,除了选择值得信赖的名义股东(当然,委托人也应该是值得信赖的)以外,还需要了解法律对于股份代持法律关系的界定,清楚双方的风险所在,从而制定比较合适的操作方案以及合同条款。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师之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