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欲转让股份该若何通知其他股东或公司—非法证据
股东向股东以外地人转让股权,该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成。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赞成,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10日未回复地,视为赞成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差别意转让地,差别意地股东该当购置该转让地股权;不购置地,视为赞成转让。 经股东赞成转让地股权,在平等前提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置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置权地,商议确定各自地购置比例;商议不成地,根据转让时各自地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置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还有规定地,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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