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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仑刑事律师

    浅谈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况有哪些北仑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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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况有哪些北仑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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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况有哪些1、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况有:(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以及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二、任何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的情形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误认为只要感情破裂,只要有充分的理由提出离婚就可以申请离婚,但是为了保护一些特殊人群的利益,比如妇女、军人,法律规定了一些单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因此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可以先了解一下自己的情况是否能够离婚成功。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中国律师频道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