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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仑刑事律师

    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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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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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导读: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原则初步审查应当遵循下述原则:(1
    关键词: 专利申请,审查,原则

         

    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原则 初步审查应当遵循下述原则: (1) 对于申请文件中存在的可以通过补正方式消除的缺陷,应当给申请人补正机会;对于申请文件中存在的不可克服的缺陷,应当给申请人陈述意见的机会。

         只有在经补正或者陈述意见之后,仍未能消除缺陷的,才能作出驳归决定。

         必要时,可以给申请人两次以上的补正或者陈述意见的机会。

         给予多次补正机会时,审查员应当留意,不要耽误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划定的宣布专利申请的期限。

          (2) 对于申请文件和其他文件中存在的格局缺陷应当入行全面审查,使宣布文件格局上符合要求;对于申请文件中存在的实质性缺陷,仅在显著存在并影响宣布时,才需指出和处理。

          (3) 除申请文件被驳归的情形外,审查员应当绝量在一次补正通知书中指出申请文件中存在的全部格局缺陷。

         (4) 凡因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或启动的程序不符合专利法及实在施细则划定,而需作出视为未提出或视为撤归或驳归决定的,应同时告知申请人可启动的后续程序。

          (5) 审查员无论作出何种处理,都应在纸件文档中作出相应处理和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