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咨询热线:13386658600
    北仑刑事律师

    如何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

    当前位置 : 首页 > 取保候审

    如何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

    * 来源 : * 作者 :
    文章导读:一.分公司应具备的前提: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以是外设立的从事谋划勾当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前提:1.
    关键词: 如何办理

    一.分公司应具备的前提: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以是外设立的从事谋划勾当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前提:  1. 名称该当切合国度有关规定: 分公司名称必需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 谋划规模必需切合国度有关规定: 分公司谋划规模不得超出公司的谋划规模;3. 有固定的出产谋划场合和须要的出产谋划前提: 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统一谋划场合谋划。

        

    二.设立挂号法式: 1. 举行名称预先批准挂号;2. 填写挂号注册书;3. 提交挂号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业务执照。

        

    三.设立挂号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分公司设立挂号申请书(表格); 2. 指定(委托)书(表格);3. 股东会决策;4. 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 加盖挂号构造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6. 名称预先批准通知书;7. 谋划规模中涉及国度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分的核准文件。

        

    四.领取业务执照后应做的事情: 1. 刻制公章; 管理税务及其他有关部分的挂号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