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批有关公告的内容是什么?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难题减免税由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审批。
三,国家鼓励和搀扶工业的详细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铺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执行。
四,社会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1)救助灾难,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难题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流动;(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举措措施建设;(4)促入社会发铺和提高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五,严峻亏损是指纳税人连续两年年度销售(收进)利润率低于-20%。
六,给予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年度为纳税人的亏损年度。
七,负责城镇土地使用税难题减免税的各级税务机关要设立难题减免税审批台账,审批文件要在当地税务局网站公示,并于每年1月15日前逐级向自治区地税局上报本地区上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难题减免税工作总结,城镇土地使用税难题减免税统计表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难题减免税明细表。
(详见附表)城镇土地使用税难题减免税工作总结,城镇土地使用税难题减免税统计表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难题减免税明细表随年度"十税一费”总结一并上报。
城镇土地使用税难题减免税工作总结的详细内容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减免治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地税发〔2010〕226号)第一条第二款的划定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执行。
特此公告。
新疆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批的有关公告,公告了新疆土地使用税减免申请需要达到的利润亏损度,根据亏损的年度来给予土地使用税的减免年度,而且负责新疆土地使用税减免申请审批的有关单位需要公示审批的台账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还划定良多其他的内容,想要申请新疆土地使用税减免的人和单位,都可以具体的参阅一下。